反签证是返加签证吗?
关于申请加拿大移民签证或学习许可,移民局有非常明确的指示,那就是先申请担保人(申请难民、永久居民担保人或学习许可是申请申请人)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待担保人签证批准之后再为申请人申请移民/非移民签证。 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移民的人,必须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来作为其担保人,因此首先需要担保人为他们申请移民签证。 而在加拿大境外申请移民的人,则不需要担保人为其进行预批,但一般还是需要有加拿大的家庭成员为其进行申请移民签证的预批,等获得移民签证之后再去加拿大与担保人会合即可。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而担保人的确没有在加拿大居住,可以不用亲自到使馆面试,只需要把材料送到加拿大的领事办公室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话,就要去北京、广州或温哥华的加拿大驻华使领馆面试了,因为只有在使领馆才拥有移民签证审批权。
那么什么是“反签”? 其实,所谓“反签”就是当申请人和担保人都是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时候,他们的移民签证都是由加拿大大使和领事馆的官员批准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BV(Bi visual visa,即移民签证批出后要寄给签证申请人在其护照上贴上的那个签证标签,又称小签),这种移民签证就叫作“反签”。 “反签”实际上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而已——其实不管是“正签”也好,“反签”也罢,都只是一种签证的类型,而不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签证;而且,所有签证的申请程序都是一样的,都是要先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移民局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在提交之后才拿到签证的批准信或者拒信,然后再拿着该文件去使领馆申请实际的签证标签。 只不过像难民、永久居民的担保人是居住在加拿大的话,由于移民部无法直接联系到他们,因此就必须要通知他们在加拿大境内的使领馆,让领馆代劳联系他们并为他们办理有关手续。 这样一来,虽然最终签发的是BV,但实际上仍然是签证官们通过电调的方式对申请人及担保人进行了面谈和核实,所以也叫作“面谈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