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法国签证多久?
法国驻沈阳领事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同光街67号,咨询电话:(024)8389-1598,(024)8389-5848 (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一点半至五点半)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作为身份资料的证明:
* 中国户籍的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翻译件、或身份证原件及翻译件;
* 外籍申请人的护照原件及有照片页复印件和翻译件以及居留证件原件及翻译件(如申请者持有护照的剩余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则申请者还需另外提供原国籍身份证件原件和翻译件,如申请者在中国无出生证明,则需要另请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予以说明);
* 中外籍申请人在其所属中国公司出具的介绍信原件。该份介绍信需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骑缝章、注明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信尾须明确写明申请者的姓名及其在国内所从事工作的详细信息、护照号码、签证种类及其期限等必要信息,并附上申请者的名片以便使馆查询; 注意:上述材料中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过正规翻译机构盖章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申请赴法留学的人士还须提供如下材料:
* 学历及学位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学历证书原件及翻译件、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申请去攻读硕士阶段课程者需同时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公证及翻译) ;
* 法语水平考试TCF/TEF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在学证明或毕业证明书原件及翻译件;
* 经济担保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若申请者所提供的担保人为第三方,则需提供第三方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第三方在职证明原件、个人财政状况证明原件(例如银行存折)、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能够充分证实第三方经济能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提供以上任何一项财产或收入不足以支付留学期间所有费用的,需要额外提交其他经济证明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