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社会福祉是什么?
日本的“社会福祉”概念是由政府定义的,《社会保障基本法》明文规定: 所谓“社会福利”,是指为“全体国民”、“任何年龄的人都享有生活的权利和机会”而设立的项目; “社会福祉”(社いくしき)是“社会福利”(しゃかいぶっく)的旧名称,在2013年修改该法律时,文部科学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就“新词‘社会福祉’的使用对象”向国民征求意见,最后确认将“社会福祉”作为官方定义沿用下来。也就是说现在在日本“社会福祉”就是正式的法律术语,指代的是一种公共福利制度。
不过由于英文里social welfare 这个短语翻译成日文是「社会福利」而非「社会福祉」,为了避免混淆,在这里我统一使用「社会福利」这个中文词汇来表述日英词典中意译为「社会福利」的英文表达social welfare;同样,「社会福祉行政」也译作「社会福利行政」。 这里需要稍微解释一下为何日本采用「地域分」的养老金制度。这是因为日本人普遍预期寿命较长,并且愿意且有能力长期居住在离故土较远的“生活社区”(さいこう!~がんばろー!)中,因此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地域分散”的养老金支付原则,即不论你在哪个地区居住,你的退休收入都要考虑你老家所在地的消费水平;而中国的社保体系实行的是“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机制,这是参照了国际上通行的“现收现付”的做法,即在计算当期收入时把未来收入也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