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有歧视吗?
首先,任何移民政策都不可能消除歧视,因为我们人类是社会化动物,我们天生就会对人进行归类,并且根据这种归类来进行社会性的互动。 但是,移民法可以尽量降低歧视的程度。 美国的移民法案中,对人才的引进是非常看重的。因此在制定策略的时候,往往优先考虑人才类申请人。
美国各移民局处理申请人的速度非常快,效率很高,这背后其实是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在支持。 移民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移民局工作人员会先进行形式上的审核,确定申请的格式符合要求,材料齐全。接下来才会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以及背景调查。因此从流程上来看,效率高、审批快是可以实现的。 而能够实现高效率和高审限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司法部的授权。每一个移民法都明确规定了移民局可以采用的方式方法,以及审限时间。
以EB-5投资移民为例,2015年8月公布的EB-5改革与就业创造法案(RAECA)对EB-5的投资人和项目方进行了限制: 对于投资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才有资格申请;对于项目方,则必须在美国境内成立企业并创造就业机会。 这样通过设置条件的方式来降低申请人在资质上可能带来的歧视性。另外,由于EB-5申请需要排期,因此只要前面排期的申请人不超过配额,后面的申请人不会因为前面的申请人停滞而受到歧视。
当然,由于中国申请人是美国移民的首选申请地之一,因此难免会出现对中国申请人集中审理的情况,出现“优先处理”的现象。但是这并不会导致对中国申请人的歧视。因为美国所有的移民法案均要求移民局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料按照标准统一进行审核,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