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资格 年满十六岁但未满八十岁的内地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来港探望在香港定居的亲属: (一)配偶;
(二)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三)60岁以上父母或者祖父母;
(四)65岁以上兄弟姐妹。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有: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结婚证;
(四)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被探望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六)填写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审批表》和《被探望人情况说明书》各一式两份。 三、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提交证件材料→公安审核后报审批机关批准→签发证
注:目前,公安部已扩大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便利措施的范围,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居民“按需申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详情可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