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国外学法律?
我当年念书时,法学院里几乎每个中国学生都抱着“将来回国找工作”的诉求,然而十几年过去,回国的就业环境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方面,红圈所等顶尖律所开始倾向于招收海外毕业生(尤其是美英法德等主流境外法学院);另一方面,国内律所大量招聘海外留学生的事实也说明,除了少数具备卓越才华的学生能够踏入顶级所的大门,大多数学生的求职路径其实已经非常清晰:先出国读LLM或MD,再回国进外企或者红圈所,乃至其他各种类型的所,都是完全可以预期的发展方向。所以如果说以前还存在着“留学回国就业优势比”的问题的话,那么现在这个问题就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选择留学所图者无非三事:
1. 获得一个国际化的学历;
2. 培养一种新的思维方式;
3. 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重新塑造自己的性格与人格。 这三点说起来很简单,但真正落实到个体身上时却需要细细思量,尤其对于未来规划本来就充满变数与不确定性的学生们而言。就拿我自己来说,在我决定出国读书时原本打算在美国找工作然后申请绿卡的,结果因为一些个人因素,我没有能够留在美国,而是选择了回国发展。然而,我并没有因此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反而认为这是自己的人生中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我在美国读了两年书,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我对这个国家的理解不再像先前那样单纯而直线条的了——“美国就是资本主义大熔炉”“美国就是成功者的天堂”这样的简单思维定式我已经逐渐摒弃,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审慎和复杂的美式思维。
举例来说,在美国上学期间我曾有机会认识很多家境非常好的白人同学,和他们相比我的家庭可以说是贫穷到极点,然而他们却没有丝毫看不起我的意思,相反,他们对我非常尊重甚至有点敬畏,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我是一个聪明、勤奋且有主见的中国人,他们很喜欢和我这种“与众不同”的人做朋友。而这种平等、自由以及尊重的差异化不仅体现在我与白人同学的交往上,更体现在美国的种族和社会结构之中。
总之,如果你问我美国有没有让我觉得不适应的地方,那当然是有的,比如消费高得惊人,比如治安差到可怕,比如政治正确到了令人生厌的地步……然而,如果光就因为这一点点瑕疵而抹杀了美国带给我的所有正面影响,那我实在是不能同意的。毕竟,要论缺点和不足,咱家门口的大白菜可是比美国强多了(#゚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