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禁忌是什么意思?
我今年7月份去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联国,不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旅游,为了去这个国家我等了整整1年零3个月!这地方对于我国公民签证政策一直很模糊,经常变化。在终于获签后我非常激动,马上定好了机票酒店,做好了行程计划。可就在出发的前几天,使馆发来邮件告知我又一项材料需要补充,不然就不能签发签证了!!原来我的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里,有4个曾经非法入境的德联国痕迹,虽然都已经在3年前消除,但使馆表示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发签。
于是我根据使馆的要求准备了材料,并迅速办完了所有公证手续。幸运的是,5个工作日后就收到了签证通知邮件。
然而,幸运并没有结束我的旅程——到了柏林以后,我发现另外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因为之前几年一直致力于申请赴德签证,所以德语几乎没有落下,日常交流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是这次要完成旅游目的,还必须要办理一张公共交通运输用的“通勤票”(HVV-Karte)。
问题是,由于我是以游客的身份办理这张票,所以不能直接购买常规套餐,只能买一张69欧元的旅行套餐。当然,69欧元只是单次乘车费用,如果在一天内多乘坐几次公交、地铁的话,那么每次票价只要1.2欧元。这个车票可以连续使用30天,非常方便。
但我拿到车票却发现有麻烦:上面明确标注了有效期为90天,自签发之日起算;并且仅限于乘客独自使用,如果载员的话,一经发现将被处罚金。 也就是说,我拿着这张“通勤票”最多只能在德国境内待90天!而按照签证规定,我应该在8月23日离开德国。这样我就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现在不走,那么在德国多呆的一两天可能面临高额罚金;而如果现在走,那么之前准备的行程全都要作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于是我将这个情况反馈给使馆,他们回复说这种情况他们也遇到过,让我尽快联系德国当地警察和移民局说明情况,尽量争取早日回国。后来,我被告知可以凭签证先回国,然后再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就这样,我不得不放弃已经准备好所有的行程资料准备启程的美国,改道前往德国大使馆办理签证延期。
更悲催的是,我刚进大使馆,就被告知签证延期申请已经被退回!原因是我在申请资料中附带着两份个人声明。 原来,在我准备签证申请材料的时候,同时准备好了两份个人陈述,一份是用中文书写的,说明我去德国的唯一目的是旅游;另一份是德语的,内容大致是说因签证政策不明导致我方损失了很多金钱和精力,所以希望领馆能酌情处理并尽快批复。
或许是因为看到我在资料中附上了两份陈述,且语言通顺,德国方面认定了我的申请确有弄虚作假之嫌。于是,本来应该很快出结果的签证延期申请被无限期拖延下来。 我当时真的是欲哭无泪,整个心情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整个过程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不过最后,我还是顺利地拿到了签证延期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