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绿卡是居民吗?
有读者问关于德国长期居留权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德国实施了新的长期居留法。法律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国家庭可以获得在德国长期的居留权。新法被称为Blue Cards,又被称为“德国绿卡”;而原来的长期居留法所规定的居留卡为Red Cards,此前拥有的长期居留权被视为“德国老绿卡”。
德国新法规定,获得长期居留权的申请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在德国进行至少5年全职工作,或者是自我创业;并且至少有1万欧元的固定投资或者资产。值得注意的是,之前一些媒体针对新的长期居留法报道时,误读了“在德国进行至少5年全职工作”这一条。因为“全职工作”指的是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5个小时。如果劳动者是通过自由职业者和自雇佣者(即自我创业者)身份申请长期居留的,则可以不用满足这一条件。
另外,新法还规定,通过首次贷款购买价值在3万欧元以上的住宅物业的外国人,也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权。这种贷款购房的居留方式比较适合中国投资者。中国投资者通过贷款方式购买德国住宅物业,在获得居留以后,可以分期还款,比较适合那些没有在德国获得全职工作或者自雇(创业)机会的投资者。
最后,要强调的是,无论之前是否已经拥有了德国永久居留权、德国护照或者欧盟护照,都无需再次申请新的长期居留卡。对于之前已经获得了长期居留权的家族,按照新法也可以延续长期居留权。虽然新法已经实施,但旧法仍然有效,对于2009年7月1日以前获得《居留法》第18条规定的长期居留权的家族,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