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过境签证?
现在,有许多中国公民因私事的需要,必须到第三国进行一次短时间的旅行,须办理过境签证。可是,有些领事官员认为:中国旅行者一般不会在两国间往返穿梭,故对过境者均予拒绝。特别是近来,个别国家甚至以恐怖分子可能利用过境手段侵犯其安全为由,拒绝中国游客过境。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中国游客就是不会穿梭旅行吗?面对一些国家和人民对我们中国人的无理阻挡和排斥,难道我们中国人只能“出不去”,不能“来去自由”吗?
据有关资料显示,这些年来,在东西欧等国的一些主要机场,中国旅行者的过境人流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即使在中国人最不愿去的英国,1997年与1998年经伦敦希思罗机场过境的中国人士分别多达28.9万人次和34.5万人次。而法国和德国更是中国旅客最青睐的“中转站”。仅戴高乐机场一年中转的中国乘客就达87.75万人次。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特别喜欢选择西欧各国作为旅行的“中转站”呢?主要是这些国家距离中国较长,特别是一些东欧国家,许多中国游客连东欧首都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就凭着“遥望欧洲”的向往,抱着憧憬和迷茫走到一起了。再者,西欧一些国家的空中旅程距离相对较短,旅游价值又比较高,特别是一些博物馆、教堂、故居和古代城堡等,对中国人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而且在东欧一些国家还可以看到纯朴的东欧人民风俗民情。另外,在一些西欧城市还云集了大量的旅游资讯,可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如旅游咨询、特色旅游路线介绍及代为安排交通、食宿等。
众所周知,中国在“九·一八”之前,长期处在被西方列强肆虐的黑暗时代,从“一·二八”到“八·一三”,大半个中国沦陷在血泊之中,到日本投降之际,全国尚有25%的地域和30%的人口处于日伪统治之下。从清末的封建王朝溃灭到战后的民国政府退守台湾,整个中国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特别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总体处于低迷阶段。所以在这样的历史情况下,中国人历来有“怕出事”的慎重的“安全”传统。在这种“谨慎”之风的吹拂下,“不走夜路”、“不逞强好胜”、“不给政府添乱”等渐渐自然成了国人出国在外的“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所以,一些在国外生活不久的年轻中国旅游者,不明白过去几千年中国的对外关系历史,更不会了解现代中国的国情和外事政策。加之,中国近年来出境游的迅猛增长,使国内许多游轮和国外有关机构误以为中国人不具备“出境能力”和“文明素质”。有的国人在外由于不知道如何“礼让”和“避让它国公民”而违章违章,被乘警请进囚车,或是在公共场所大声嚷嚷,表现出东方人的丑态;有的中国人出国游不会讲礼貌问候语言,与团欧双方工作人员吵吵嚷嚷;有的中国游客在参观古文物古迹时,大模大样,旁若无人,还随手丢掉了垃圾。所有这一切,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我国人民的良好的国际形象。
现在有些国家和人民借口安全原因拒绝部分中国游客过境,我们要保持克制和冷静。但中国有关方面也应采取一些弥补和补救措施,如在外航售票处设立咨询台,向出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提供必要的信息,例如:哪些国家禁止中国游客过境,哪些国家对中国游客有过境限制等。对一些已享有对中国公民免签证待遇的国家,游轮公司也应主动提供对中国游客便捷的航空线路,并根据各国对中国人入境管理的具体政策,向游客做具体说明和保证,同时游轮公司应将中国游客的正常需求纳入其服务计划之中,如提供译员、开通中国游客专用资讯热线和通信服务、将游轮停靠中国人出入较方便的码头等,而不是把中国游客集体驱逐下船。
中国出入境管理机关应该按照“国家对外国旅游者的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持有联合国签证的中国游客的帮助和引导,以减轻在外国中国旅游者被拒绝入境或滞留港口的不利影响。
中国有关部门还应该尽快组织相关外国人对中国游客礼貌风气、文明素质和管理秩序等方面进行考查研究,以便制定出更有助于中国游客出境旅游、更有效保护世界各国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相关法规和国际公约。
还应该立即加强有关中国公民出境游的国际法规和国际公约的宣传和学习贯彻,提高国人知法、懂法和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尽早出台对外国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制止和杜绝某些国家或人民以安全为由,无理无据地拒绝中国游客入境或过境的违法行为。同时有关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游客的“出境纪律”和“国际常识”教育,使中国游客都能按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办事,在境外都能有令而行,有禁则止,不准擅自妄为,不给国家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