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撤签要等多久?
1、首先,“拒签”是行政行为,是一种不予许可的行为;而所谓的“撤销签证”是指行政机关自行纠正其原违法批准行为的补救措施。因此二者不是一回事!但都是指签证/入境许可的失效。
2、其次,所谓“自动失效”和“撤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谓“撤回签证申请”一般发生在申请人已经向使领馆提交了完整、有效的签证申请材料的情况下,但由于使馆的原因未能及时作出审批决定而导致申请期限超过,使领馆可以依法决定撤回申请人的申请(一般是将申请材料退还)从而视为撤回签证申请。这种情况下申请人的原有签证仍然有效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境中国时被边防检查机关查验发现。
3、最后,使馆/领馆在什么情况下会主动“撤消申请人签证”呢?根据《护照法》以及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相关通知,只有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才会被撤消签证: (一)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持有者的签证; (二)非法获得的签证; (三)伪造、涂改、骗取或者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办理的签证; (四)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题主所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哦~
4、如果您的签证已经被海关查验并盖章,那说明您本次入境已被边防检查机关查验发现了没有中国国籍却持用外国签证/中国签证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边检机关可能会认为该签证无效从而不予放行,也可能认为虽有效但因有“未持用有效中国签证擅自入境”的违法事实因而拒绝放行需由移民局依法进行处理,还有可能因签证本身确属无效故既不放行也不予处理。不过目前我们还没有遇到过边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来确认具体原因的例子。
5、综上所述—— (1)从边检口岸放行离开是否意味着您的签证合法有效?不一定。 根据上面提到的第(四)种情形的解释,边检机关有权对持证人持有的签证是否为“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认定的”无效签证做出判断。 (2)能否再次申请签证?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第一次申请被拒是因为材料不足或因其他客观原因,那么在完成补充材料或消除影响后是可以重新申请的。如果是因隐瞒真实情况和不符合申请条件而被拒,则不能再申请了。 当然,对于申请人在同一入境事由下的重复入境,法律上并无禁止规定(只是实践中可能存在风险),但是否能成功通过海关查验就要看运气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