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要什么东西?
非香港永久居民来港,有以下几种方法: 1. 香港居民身份证; 2. 有香港入境权的外籍护照(以香港为常居地); 3. 在香港的居留权(英籍、或以前是英殖地公民者); 4. 持有有效的旅游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护照),以及中国入境许可证明,可以每次逗留不超过180天; (注: 中国只承认中国国籍身份,因此持其他国籍者不能以中国公民的身份申请中国入境许可以香港中旅社名义办理手续, 而需到该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办理签证及入境手续才能往来内地与香港两地 ) 5. 外籍人士所持有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可每次停留180天。
6. 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签证身份书, 可每次停留180天. (此方式适用于外籍人士)
7. 根据“入境条例”第2A条所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常驻该区的外国人,其子女有资格根据“入境条例”第2A条申请居留权。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a) 未满18岁;
b) 是根据“入境条例”第2A条规定有权取得居留权的外国人或其配偶或子女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名成员;
c) 没有香港居留权;
d) 不属于根据“入境条例”第212C条可获发进入许可的人;
e) 已不在原居国居住至少七年,而其间曾在香港逗留不少于五年。
f) 申请人及其家属于申请入境时并没有居住在原居国外;
g) 申请人及其父母亲从未在申请时被裁定有任何罪行而须依法判处监禁以上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