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使用盗版违法吗?
在加拿大,版权和商标都是联邦级法律,专利是省级(即安省)法律,著作权(即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专属权利,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则同时受《商标法》以及《商业标志条例》的保护。 这两部法律都不属于《宪章》规定的“基本法”范畴,法律一旦修订,都需要经过皇家批准。但《著作权法》的修订比《商标法》要复杂一些,需要获得皇室同意。尽管《著作权法》和《商标法》都经过了多次修改,但两部的框架基本维持了原状。
1709年《安娜法典》颁布后,英国议会陆续通过了多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构成现在的英国知识产权体系。这些早期的法律包括:1735年的《专有出版法》、1736年的《专利法》及1798年的《商标法》等。随后,又在1911年和1988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修订。 目前,加拿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基于以下法律:
(一)著作权相关法律,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和《著作权(行政程序)法》,由司法部管辖;
(二)商标相关法律,主要包括《商标法》和《商业标志条例》,由财政部管辖;
(三)专利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和《专利申请(审查与判决)法》,由创新、科学与工艺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