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连同申请费寄到美国移民局,并给美国移民局写申请信,在申请信中写上申请人的各种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来美目的),家庭情况(如配偶,子女,父母情况),来美后的生活安排,资金来源情况,是否有刑事犯罪和入境受阻情况等。移民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会发给申请人收据和案件编号。移民局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排期和初步审查,通过后发给申请人在美担保人一份通知,通知担保人补充关于申请人在美国生活安排和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补充寄到移民局审理中心后,会得到一份移民局的收据(I-797 Notice of Action)。这份收据非常重要。此后申请档案将转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NVC),案件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申请人将申请费(目前为330美元,在美国有居住权的申请人免交)和申请表格寄到NVC, 并写信通知NVC案件编号和申请信的寄出日期。NVC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会寄给申请人一份确认函和一份补充材料表(Request for Evidence)。申请人按照补充材料表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将所有材料一并寄到NVC,收到后会得到一份确认函(Acknowledgement of Receipt)。最后,NVC将通知申请人参加使领馆面谈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并寄给申请人一份面谈资料表 (Medical Examination,Review of Documents, and Interview)。申请人按照面谈资料表的要求做好准备后即可去面谈。面谈通过,即可得到美国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