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个签查学历吗?
西班牙驻广州总领事馆,只接受通过公证处公证的学历证明(中方的学历证明须包含学位信息)。 请注意,是领事馆不接受“国内学历认证”!也不承认“海外学历学位认证”!
由于西领馆不承认“海牙认证”,因此无论申请人选择办理哪一种境外学历,都需先办妥公证手续。 “境内”指的是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 西语授课的毕业生需要提供西班牙教育部认可的院校出具的完整的硕士成绩单和毕业证,并用西语书写,加盖学校公章;如果专业领域内有相关实践或者科研经验,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实习证明、课题结题报告等英文或西文版本。
对于非西语授课的毕业生申请研究生文凭,除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大学四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须附教务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 (2)毕业答辩的记录复印件(须附教务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答辩时间应与学习时间匹配);
(3)两封英文推荐信,内容涵盖申请人在校期间所修全部学科(包括辅修学科)的情况描述并签字确认;
(4)由申请人所属院系负责老师签发的英文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语言能力及水平)和学习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5)可提供英文版的实习证明或对申请有利的其他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公证件为必要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