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商务签证等多久?
赴瑞典商务考察的签证,根据访问的时间分为过境、商务、工作、学习、探亲等签证。在获得瑞典方面的邀请函、中国方面的证明、护照、填写签证申请表后,赴瑞典驻北京、上海、广州领事馆办理。签证不同、申请人不同以及不同地区的办理时间也不同。
赴瑞典短期商务访问签证
停留期为 12 天、 30 天或 90 天;
入境次数为一次或多次。过境签证不得推迟或延长至短期商务签证的停留期限。短期商务签证的停留期限不能从始发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前往瑞典)起算,也不能从目的地的第一次停留起算。
签证必须与入境和停留目的相对应,不允许签发超出进入许可范围或停留期的签证。
外国人在停留许可证已经过期情况下入境,将被处以罚款,并且限制离境。
在机场或在任何一国陆地边境,移民局有权拒绝外国人入境,而将签证和入境许可作为入境必须条件的国家不在此限。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规定,外国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进入边境地区,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并履行规定的手续,不得逃避查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在对外国人出具的有效出境入境证件上签注或者在出入境登记簿上登记,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并加盖验讫章。
外国人入境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验入境旅客传送册,办理住宿登记。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限,依照其入境时所持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确定,但不能早于该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签发日期。外国签证、居留许可等签证证件的有效期、频次,按照外交部、公安部、外交部有关规定设置。外国签证的有效期、频次、停留期限,具体确定办法,由外交部、公安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