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不占领加拿大?
因为加拿大比美国还硬气,而且没有战略漏洞可寻 拿破仑说过一句名言“北美是帝国最后的家园” 这句话说的很明白,美利坚合众国就是美国的最后一块领地了 那么对于欧洲的列强来言 美利坚就是一个战略堡垒 一个可以提供给欧洲人避难所和资源供给地的一个战略要塞 但是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进行 一战 二战的爆发 让欧美列强的国力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而美国靠着第二次工业革命迅速崛起 在战争期间大发战争财
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 同时期的加拿大也没少赚 靠着英国人的支持 和加拿大的地理优势 加拿大也发了一次横财 从一个一贫如洗的英属殖民地一跃成为了富得流油的世界顶级发达国家 但不管怎么说 “帝国最后的家园”这一头衔还是被美国人夺走了 所以加拿大一直想摆脱美国人的控制 我就举几个例子吧 第一点,看看两国的国防政策就知道了 为什么要把军队叫“武装力量”呢? 因为在美国军队的职能中有一条叫做“国防支援行动” 这项任务就是维护美国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说白了就是在别国领土上执行军事任务 比如反恐,维和等等 这些在其他国家领土内从事的军事活动,就叫武装入侵 而加拿大军队只有自卫能力(自我防卫) 所以你看他们打仗的时候,管自己的军队叫Army 而把美国管自己借来的军队称为Auxiliary Army 第二点,看看两国领导人的称呼就知道 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元首一般是由总统或者总理担任 这个由谁担任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职位的头衔 但是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美国总统的头衔叫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而加拿大总理的头衔是“总理及首相” 这俩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啦! President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意思是“主人” 那为什么叫“总统”而不是“主帝呢? 因为当时美国刚建国,大家都没读过书 不清楚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就把它当成皇帝的意思用了 后来才慢慢演变成“主人”“统治者”的意思 再往后,人们为了区分君主立宪制的国王陛下和王储殿下的“王”字 在美式英语中用president代替,意为“行政官” Prime Minister则是来自法语词Premier Ministre,原意是第一大臣或首席大臣,后演化为民选政府里的第一部长——也就是今天的总理/首相 也就是说美国总统只是主人,而非帝王 而加拿大总理才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 第三点,来看看两国的宪法规定你就更明白了 根据1867年制定的《加拿大宪法》第92条和第93条规定,加拿大有如下三权: 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其中立法权包括制定法律的权力以及批准条约与法令的权力; 司法权指的是解释并执行法律的权利; 而在美国宪法里明确规定了 立法权归国会所有,司法权归属联邦法院和全国法院体系,而行政权则属于总统 这就说明,在加拿大,立法权大于司法权,司法权大于行政权 而美国在宪法里没有明确表明三者之间的关系,只说了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并没有说其他权利是谁管的 这就意味着在事实上,美国的立法权是大于司法权的 而司法权又明显小于行政权 所以从以上三点就可以看出来了 虽然美国是加拿大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方,但加拿大从未想过倒向美国 而是紧紧抱紧欧盟的大腿,以制衡日益强大的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