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签证可以工作吗?

谌若伊谌若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跟其他移民签证一样都是没有肯定的答案的 - 因为移民局并没有明文规定配偶签证持有者不可以工作(或者必须工作),也没有明文规定配偶签证持有者必须等到移民批准后才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申请工作;而同时,在现实操作中也是存在很多不同的裁决结果的案例给到的参考意见。

1. 在2020年4月5日发布的最新移民法案里面,没有明文规定配偶签证持有者不可以工作 但是如果被移民法庭审判的时候,移民局会以“不合理的延迟”来证明配偶签证申请人有故意等待移民获批后再去工作的意图,那么就会被判移民申请无效了!因此,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工作的哦~

2. 如果你的配偶是80分直接邀请的澳洲本地公民/永久居民,那么他们在递交配偶移民签证的时候就同时已经为您的移民申请了461类临时工作签证了。根据现行法律,该签证持有人是可以工作的 - 根据移民法第115C条: “受担保人...有权在担保人的永久居留身份获准后居住并从事任何适当的工作” 根据移民局官网对于461类的解释说明,该签证是属于临时工作签证类别的一种,是为了满足移民法第115D(7)项的要求: “此类别的签证是为获得永居权的受担保人准备的,此类人可以:a. 住在担保人所在州或领地;b. 从事由州或地区政府、或当地就业和培训委员会同意的工作;c. 不依赖该担保人在财务上的支持。”

3. 对于通过配偶团聚移民拿到绿卡后的申请人而言,他们也是可以申请一个461B签证的 - 这个就是临时工作签证里面的打工度假签证,但是需要在入境前申请的哦。因为目前澳洲国境还没有开放,所以这个签证也还没有生效啦~ 所以,如果你是通过配偶团聚移民拿PR的话,你是有资格申请461B签证的哦!根据移民局官网的解释,如果是申请461B签证的,则其条款与条件等同于461A类签证。 根据上述461A & B签证的申请条件和适用情况以及移民法的章节内容来看,很明显,这个461A / B类签证确实是包含允许工作条件的,而且根据法律原文来看应该是没有上限和要求的,只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但是,从实际的情况上来看,461A签证一般只有申请人和其伴侣居住在澳洲的情况下才会申请到,并且往往也会受到一些限制 - 比如有一些雇主是会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三年里没有在澳洲工作过的等等…… 即使申请人有461A签证,但若申请人居住在海外并在海外工作,那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再申请到这个工作了哟~至于461B,则是由于目前的国境还没有开放所以暂时用不到咯。。。 最后,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需要以移民局最终的裁决为准哈〜〜

优质答主

不可以的, 申请人在澳洲申请PR的时候,因为是在有合法身份的条件下申请的,所以是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找到工作的.不过要注意一点,虽然允许你在申请期间找工作了,但是当你被批准成为永久居民之后是不能以打工为收入来源而获得报酬的哦! 在等待移民审批结果的时候是可以正常找工作的哦~~当申请获批时移民局会发给你一张入境许可让你顺利回到澳大利亚并为你办理签证转换手续~这时候你就可以开始正式工作了哟~~~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签证转换手续没有完全办完之前你还是要继续维持你原来的雇主关系的喔~因为在你拿到新的签证前任何变动都可能影响你的最终审核结果的啦~ 等到签证转为永居并且移民局收到体检报告和所有其他要求的文件时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开始工作了咯! 祝好运~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