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有犯罪记录如何豁免?
说到刑事犯罪,那就不得不提到美国移民史上有名的“艾伦伯格案”了 1996年2月,移民局以艾伦伯格(A-247451)涉嫌盗窃于1980年被判刑26个月为由,拒绝为其授予永久居留权并撤销其签证。 艾伦伯格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移民局违法并追究相应责任。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决。
根据美国移民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若因犯有指定罪行而被定罪或起诉,并将受惩诫的,可以被视为不受欢迎的,并有可能被剥夺进入美国的权利。 但本案中,联邦法院查明,申请人在中国服刑后,已离开中国居住在美国长达38年时间里,期间并无任何犯罪记录;且申请人所涉及的犯罪是在1980年12月之前的事件,并非现行犯罪或者受到指控。 法院认定申请人不符合依法应予禁止入境的情形,判令移民局撤销对申请人的遣返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