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可以开除学生吗?
美国绝大多数学校都没有“开除”这个说法,只有退学(Dismiss)! 一般来说,学校会先给一次警告(Warning),然后是停学(Suspension),再然后才是退学。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有的学校如果学生犯了大错(比如性侵、校园暴力)会直接退学了事。 但是不论何种情况,学校的决定都是可以上诉的。
我工作过的几所学校里就有学生因为被劝退而上诉成功继续留在学校里的例子。不过这种案子都是极端案例,占特别小的比例。而且最终结果也不一定如学生所愿——很多时候即使校方承认错误,也会为了“维护学校形象”而坚持要求学生离开。这种情况下,即便学生留下,心理上的创伤也是难以愈合的。 我认识的一位校长曾经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案件:有个学生因为作弊被劝退,家长来找校长要求留下孩子,并承诺如果再次作弊一定会严肃处理。校长说了,只要你们不撤我的职,我就留你儿子。于是这家人就跟校长签了协议。结果第二年这个学生又作弊了……校长很尴尬,但毕竟是之前已经签过协议的,所以只能尽量维护学生的名誉,让此事平息。
从过往的经历来看,除非学生能拿出让人无法拒绝的证据或者条件(比如有政府背景的人出面证明学生确实在政治立场上需要帮助),一般学校都不会轻易让步。毕竟在学校系统里,学生只是“客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