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是为了确认身份,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为外省市公民,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提供本市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如申请人属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如申请人属于1996年1月前出生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旧版《出生证》,并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到派出所指定的医院重新采集出生信息,以核对是否属于同一主体。
补充说明
一、办理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出具身份证尚未办理的,办理公证可以代理,但必须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由受托人(代办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继承人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死亡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